内阁批准《广告税法》草案,调整税收方式
内阁批准了由内政部提出的《广告税法》(版本号...)草案。主要内容包括:将税收方式从原来的年度缴纳改为月度缴纳;延长纳税期限至30天;规定在公共场所设置的广告应缴纳双倍税额;并在“广告”的定义中增加“数字”一词;以及对未以盈利为目的的政府机构免征税费。
M31根据以下来源整理主要事实。详情请查阅原文。
本文经AI翻译整理,可能存在误译。如需准确信息,请参阅下方原文出处。
内阁批准了由内政部提出的《广告税法》(版本号...)草案。主要内容包括:将税收方式从原来的年度缴纳改为月度缴纳;延长纳税期限至30天;规定在公共场所设置的广告应缴纳双倍税额;并在“广告”的定义中增加“数字”一词;以及对未以盈利为目的的政府机构免征税费。
M31根据以下来源整理主要事实。详情请查阅原文。
本文经AI翻译整理,可能存在误译。如需准确信息,请参阅下方原文出处。